发布日期: 2024-10-07 03:39:01 来源:生化试剂盒
2015年,从事了五年的她从制药行业转行到医疗器械,本以为是种“将就”,没成想,一入江湖岁月催。
一位跨界者的独白:2015年的一次阴差阳错,我从从事了五年的制药行业转行到医疗器械,只是因为离家近,朝九晚五,能多照顾孩子,心里盘算着“将就”一年,终究肯定还是要回到制药行业。没成想,一入江湖岁月催。以下是我, 一个草根对于医疗器械行业这几年发展的几点感想。
2014年是医疗器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变革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的相继出台,是行业规范化的开始。
其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产品技术方面的要求替代了原来的产品质量标准,实行先产品注册再生产许可,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由原来的4年变更为5年,另外,生产许可延续、变更生产许可证号不再发生明显的变化,给公司能够带来了实在的“福利”,避免了从前由于延续、变更生产许可证号发生变更导致企业相关的包材报废而导致资源浪费的状况发生,同时,注册证号的编排方式发生变更......
随着上层法律和法规的陆续出台,执行方面的规定也在加强完善,如《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产品技术方面的要求编写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等,同时于2014年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于此同时由于医疗器械种类庞杂,为越来越好的指导公司进行组织生产,根据各种类型的产品特点,又发布了针对各产品特性的附录与指导原则,如:
2020年,又对其进行了补充,发布了针对独立软件的附录及指导原则,以上种种,对公司在医疗器械整个生命周期都有了一个具体的指导。
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5号《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于临床试验给出了具体规定,于此同时,对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及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临床评价资料给出了具体实际的要求,同时国家局定期发布关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汇总。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2020年11月,至少60%以上的器械已免于进行临床试验,这对公司来说,可大幅度减少产品上市的投入,减轻企业负担。
为了指导企业的注册工作,最大限度的缩短注册时限,国家局及各有关部门发布有关产品的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达300份以上。同时,又于2019年发布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的通告,这也从某一些程度上快速缩短了注册时限。
随着相关配套法规的逐渐完备,监管日趋严格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对于高风险的三类器械,《规范》先行,对于第一、二类器械,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应当符合《规范》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组织监督检查。
在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对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每年抽取不少于50%的公司进行检查。同时,要突出风险管理和问题导向,对发生投诉举报、抽验不合格等情形做到必查全查,排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随着国家政策和下游需求的共同驱动,我们国家医疗器械行业的公司数也呈总体增长态势,但Ⅲ类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仍未满足,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2020年,考虑到医疗器械行业良好的发展前途,根据其复合增长率15%测算,我们国家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或将突破7000亿元。
因为我国的器械行业发展相较发达国家还比较滞后,仿制产品比例较大,因此近几年,为了逐步推动我国器械行业的发展,国家对于创新医疗器械给于了特别审批,同时各地也都给于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以此促进我国企业行业的快速的提升。
基于以上,本人决定依然在器械行业坚守,有机遇就有挑战,有挑战才会有成功的机会,我依然认为,行业的飞速发展必然也伴随着相关人才的高速需求,因此我会“坚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