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1-23 06:26:44 来源:ELISA试剂盒
湖南省财贸医院始建于1951年11月,是差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二级综合性医院,隶属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事老干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供销社纪检监察部门和医院监察纪检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地点为湖南省财贸医院人事老干科305办公室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④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定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⑤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临床医师岗位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者和8年制本硕博连读博士毕业生除外。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2402-2412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后,根据真实的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来进行,总分100分。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等方面。
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操作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操作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知识运用、团队协作、医患沟通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2402-2412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公布。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财贸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