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0-31 03:42:38 来源:bb贝博官方平台
近年,作为“用于存储试剂的试剂盒”(专利号:ZL 6.8)专利的具有者,罗氏发现广州科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方公司)、上海旭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驰公司)和玉环县康佳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公司)对以上描绘的专利存在侵权行为。
康佳公司出产了罗氏具有专利的试剂盒,并将其出售给科方公司。科方公司出产,并将试剂存储于被侵权的试剂盒后供应给旭驰公司,终究将被侵权试剂盒出售给实验室并用于罗氏的确诊设备,因而导致与罗氏出售的专利试剂盒产品发生竞赛。
罗氏于2016年10月2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述三家公司损害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2017年8月1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案做出终究判定((2016)沪73民初835号):判定一旦收效,科方公司、旭驰公司和康佳公司应立马中止对罗氏“用于存储试剂的试剂盒”的专利损害;康佳公司补偿罗氏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300000元,科方公司对其间的人民币100000元承当连带补偿相应的职责。